可接收技能实习生的机关
更新时间:08-24 , 2016 / 1646 次阅览
符合以下(1),(2)中一项的企业
(1)企业单独型技能实习
可以接收海外分公司,合资企业或商业伙伴(一定期间内有业务往来的公司)的全职员工作为技能实习生的日本企业.
(2)团体监理型技能实习
接受日本政府提供的援助与指导的商工会议、商工会,事业协同组合等的中小企业团体、公益法人等这样的拥有接收技能实习生的责任,并在政府指导与监督下接收技能实习生的会员及组合会员企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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